问题 | 两个人打架算斗殴么 |
释义 | 两个人打架算斗殴的行为。打架斗殴是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行为。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及以上的后果,那么就属于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在处罚上分为四种情形:1.具有一般情节的打架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具有情节较轻的打架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公安机关调解并达成调解的,可以不予治安处罚。其中,“情节较轻”主要包括:(1)被侵害方有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2)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3)已满14周岁未成年在校学生初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悔过态度较好且伤害后果较轻的。(4)因民间纠纷引发且行为人主动赔偿合理费用,伤害后果较轻的。3.具有严重情节的打架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岁的未成年、60岁以上的老人。(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4.具有寻衅滋事情节的打架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其中“情节较重”指:(1)纠集多人或者多次参加寻衅滋事的;(2)造成人员受伤、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当打架行为造成他人轻微伤以上的严重损害后果,如造成他人轻伤、重伤、死亡等,或严重影响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行为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因此需要以刑事案件立案,打架人作为犯罪嫌疑人会将被刑事拘留,并接受刑事处罚。综上所述,两个人打架也是属于斗殴的行为,但在一方停止或退出互殴后,另一方继续对对方进行殴打,此种情形下,行为的性质已经转变,从原来的互殴变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加害,被加害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加害人实施了防卫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您了解了吗?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造成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表明对聚众斗殴造成轻伤的并不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只是按聚众斗殴罪论处,而聚众斗殴是对社会法益的犯罪,并非对个人法益的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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