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绝对不是,聚众斗殴起码是双方3人以上,且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属于公共事件。如果仅仅是双方人数较多吵架引起的,没有离开过吵架现场的打斗,人数再多也不算是聚众斗殴。聚众斗殴,必须具有群体性、组织性的特征,且一般只追究组织者、积极参与者的刑事责任。所以本案不能认定为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是聚众斗殴,那么将会严重的危害到社会的利益,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判刑,只要是参与的人,就需要定罪量刑,但是如果是结伙殴打他人的,被打的人属于受害人,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方面的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造成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表明对聚众斗殴造成轻伤的并不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只是按聚众斗殴罪论处,而聚众斗殴是对社会法益的犯罪,并非对个人法益的犯罪。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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