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的验资时间需要根据公司的情况来确定。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公司成立大会。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日期尚未募集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要求发起人按照缴纳的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