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品房转让流程如下:1、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2、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等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3、房管局进行价格评估后,由卖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等然后再到房管局缴纳交易费、工本费;4、领取《房屋所有权证》5、买方携带其买下的新《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即可领取新的《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