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速算表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最多不超过5000元) 标的额费率速算增加额(元) 1000元以下030(每件) 1千元-10万元0.0120 10万元以上0.005520 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