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路上的交通标志包括: 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险地点的标志; 2、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6、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7、限速标志:警告车辆减速行驶的标志。 交通标志颜色的基本含义如下: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的边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号和斜杠符号、警告性线形诱导标的底色等。黄色或荧光黄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的底色; 2、蓝色:用于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标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的行车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底色; 3、绿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行车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的底色; 4、棕色:表示旅游区及景点醒项目的指示,用于旅游区标志的底色; 5、黑色:用于标识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底色; 6、白色:用于标志的底色、文字和图形符号以及部分标志的边框; 7、橙色或荧光橙色:用于道路作业区的警告、指路标志。 综上所述,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