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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幼儿权利保护有哪些方面?
释义
    儿童的受保护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保护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
    (2)保护儿童的一切人身权利,每一个儿童如下人身权利应受到保护: 保护儿童与家庭团聚的权利。 保护儿童隐私权。 保护儿童免受虐待、遗弃、照料不周、性侵犯、剥夺自由等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 禁止诱拐、买卖和贩运儿童。
    (3)禁止雇用童工并保证儿童免受经济剥削。
    (4)保护儿童不至非法使用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或被利用贩运药物。
    (5)确保儿童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6)当儿童有需要时,保护儿童有权随时获得适当的照顾及服务。
    儿童合法权益指由国家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儿童权利和利益。如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禁止虐待、残害儿童,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等。在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体现。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宪法》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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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9: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