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约可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或者简单的签订补充协议,附在原合同后,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