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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不予处罚制度的适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释义
    

法律主观:
    


    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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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