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主能换。在现任户主同意的情况下,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然后可以就可以变更了。不过新户主必须是在户口本上的人,并且新户主必须是成年人。户口户主变更如下: 1、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的:原户主已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的可申请变更。变更程序:直系亲属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然后拿着死亡证明书或者法院判决的死亡或者法院判决的失踪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结束; 2、原户主的户口已迁出:原户主的户口迁到外地或其他家去了。变更程序:户口内所在成员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然后拿着原户主迁出的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结束; 3、房屋转让、互换或赠与的:就是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变更程序: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然后拿着房产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