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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网上办理社保
释义
    

法律主观:
    


    可以的 企业参保网上登记申报 一、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 (一)办理流程 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打印好的《深圳市企业 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表》(加盖公章)及以下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 企业法人代表 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 开户许可证 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5、企业社保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 。 (二)参加险种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三)受理时间 1、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前到社保窗口申报的属当月登记,15日后申报的属次月登记。 2、企业申报登记后,于当月16日(含当日)前通过互联网申报本月社会保险变动数据,社保征收部门于17日(含当日)前处理企业网上申报的有关数据,企业于19日(含当日)前核对本月申报数据处理情况,发现有误的,属操作权限以内的可直接更改,操作权限以外的应立即到社保征收部门前台申报。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次月申报数据处理。 二、已登记企业网上申报业务 (一)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须提供的资料 1、通过网上登记的企业可直接进行网上申报业务,不需重新申请。 2、不是通过网上登记的企业首次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须提供: (1)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申请表》; (2)签定《网上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社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若需申请网上自助缴费的企业,必须申请数字证书(CA认证)。 (二)企业网上服务操作权限 1、申报业务 (1)个人档案新增:没有在深圳参加过社保,没有电脑号,录入身份证号码; (2)个人档案调入:已在深圳参加过社保,已有电脑号,录入电脑号; (3)个人停交处理:停交员工社保; (4)个人工资修改:修改员工工资; (5)个人档案修改:修改员工工资、修改员工参保险种、修改员工户口性质(市外改为市内)、补办社会保障卡、恢复员工参保(把缴费状态改为“正常”); (6)申请社会保障卡号:办理社会保障卡(注:此选项将会刷新医疗证号,以前保障卡作废); (7)社会保障卡挂失:可挂失本企业员工的保障卡; (8)打印社会保障卡清单:申报社会保障卡后,且通过社保部门审核,可打印出制卡清单,连同数码照片回执与身份证复印件递交到社保部门办卡2、打印 (1)打印《单位每月台帐单》、《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单》、《个人历史工资单》等各种参保资料; (2)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制卡清单。 3、查询员工及企业缴纳 社会保险费 情况 4、网上自助缴费企业可生成或预算本单位当月应缴费金额,可直接发出缴费指令到银行实时缴费,可直接审核已申报数据使其即时生效等等。 (三)企业网上服务的有关规定 1、时间规定 当月16日(含当日)前通过互联网申报本月社会保险变动数据,社保征收部门于17日(含当日)前处理企业网上申报的有关数据,企业于19日(含当日)前核对本月申报数据处理情况,发现有误的,属操作权限以内的可直接更改,操作权限以外的应立即到社保征收部门前台申报。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次月申报数据处理。 2、书面报表报送规定 (1)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每月台帐后变动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连同参保员工有关资料每季度末10日内报送一次社保征收部门存档,否则停止网上申报资格。参保员工有关资料指首次参保员工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调令或毕业生介绍信或招工表复印件(验原件); (2)对网上操作权限以外的业务,企业需于当月15日前到征收部门前台申报。 (四)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1、“本月申报数据”必须经“确认”操作后,社保征收部门才给予审核处理,未经“确认”操作的申报,社保征收部门不予审核。申报企业可更改或删除未“确认”操作的申报数据。 2、从“本月申报数据”项可查看已提交且未经社保征收部门审核处理的申报数据。 3、从“本月未通过审核数据”项可查看经社保工作人员审核处理后未通过的申报数据。企业对未通过的申报数据应查出原因,及时申报处理。 4、“个人档案调入”是指原已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并有社会保险电脑号的员工从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参保。 5、只做工资变更或停交处理的员工,尽量避免使用“个人档案修改”操作。 6、查询员工是否已参保,通过员工身份证,使用“电脑号查询”项进行查询操作。 7、为已参保员工制作社会保障卡,在“个人档案修改”操作中,在“是否制医疗证”选“需制证”。 8、“医疗证挂失”操作不需要社保征收部门审核处理即可生效,其他操作必须经社保征收部门处理后才生效。企业在“在册人员”看到的数据为有效数据。 9、“档案上传”是指在本地计算机通过“离线程序”处理完成的申报数据导出到一个文件里,然后将该文件通过互联网上传到社保局来完成申报。 10、在网上直接操作提交的申报记录,不再需要使用“档案上传”操作,“提交”后做“确认”操作即可完成申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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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