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价税合计指的是销售货物行为中收入与增值税合计的意思,因销售货物的收入不含增值税,但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应按税法要求确认相关的增值税。 在实际销售业务操作中,价外税由购买方承担,销售方对外报价一般为含税价,再由含税价分离为不含税价和价外税,价税合计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价税合计金额=不含税价x( 1+适用税率) ; 或者 价外税=不含税价x适用税率 , 价税合计金额=不含税价+价外税 价税分离的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金额-( 1+适用税率) 价外税=不含税价x适用税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