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献血给什么奖励 |
释义 | 法律分析:无偿献血者发给无偿献血证,并授于无偿献血纪念章一枚。 无偿献血累计满1升、1.6升、2.0升者分别授于无偿献血铜质、银质、金质奖章一枚,满3.4升者授于无偿献血奖杯。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不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待遇的直系亲属因伤病需要用血时,凭无偿血卡由供血单位提供,与本人无偿献血等量的血液 法律依据:《沈阳市献血管理办法》 规定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即可在5年内无偿使用血液,5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如果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由市政府和红十字会给予奖励,终生无偿使用血液。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献血量按照一个治疗单位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这一标准远高于国家相关奖励中折合200毫升的比例。对于配型成功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献血量也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无偿献血,家属同样受益,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5年内可以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配型成功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终身无偿使用累计不超过800毫升的血液;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可以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稀有血型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可以无偿使用与其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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