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包括如下条款:鉴于条款、目标公司介绍、出让方情况、受让方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股东会决议情况、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以下几个问题是应当特别注意的: 第一:如果转让方或者受让方主体资格,将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第二:标的条款。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核心条款,主要指被转让股权的状况,以及股权如何交付的问题。 第三:价格条款。被转让股权的具体价款,价款包含的内容以及支付方式等,应在股权转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四:声明和保证条款。为了防范风险,救济违约和处理法律纠纷。该条款主要表述和保证当事人双方主体适格、诚信履约以及意思表示真实。 第五:过渡期条款。股权转让签订后,从签订之日到股权交割日之间有一段过渡期。过渡期主要规定当事人双方在过渡期的权益义务。 一、股份 股份一般有三层含义: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其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具有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转让性四个特点。 二、股份注意事项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