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初翻建时,拆掉的旧房是否属于危房,该危房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确认,如果经过有关部门确认属于危房或者是即便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是你有证据证明属于危险房屋的,新建的房子也不是违章建筑。当地政府的做法是侵犯老百姓的行为。 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帮助你主持正义,打赢这场官司,来实现你的合法权益。具体讲就是让政府作出的违章建筑认定予以撤销。同时,给予及时、足额、合理的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