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开票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开发票的收入。法律许可条件下,在实际销售中会有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的销售,开发票没有实际意义。但这部分收入也是经营者的应税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纳税,这部分收入就是未开票收入。 未开票收入下月开票后如何调整申报表 未开票收入下月开票后调整申报表方式如下: 第一种方式: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未开票发票栏负数申报; 第二种方式: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抵减开票栏销售额方式申报。 出现未开票收入时补开发票,属于正常业务,税务机关是肯定会允许从申报数据中扣除的,不可能要求重复申报。至于这种申报比对规则的制定,主要是考虑纳税申报的严谨性,以不让不非分子有机可乘。 未开票收入已申报,后来又开票了怎么办 要采用无票收入的做法,应当事先在税务部门备案。备案后,当期确认的不开票收入,并申报纳税,在后期无票部分开具发票的,需一一对应先红冲,再按发票确认收入。每月将无票销售的确认明细、红冲明细、开票明细整理成数据报税务部门备案。可能地方不同,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也会不同,因此,一旦公司准备采用无票确认销售时,事先与税务部门沟通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对视同销售业务规定: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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