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流程 (一)单位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单位)》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经办机构提出补办申请; 2.申请受理七个工作日后,申请单位凭《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单位)》及领卡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社保卡。 (二)个体参保人员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经办机构提出补办申请,并填写《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个人)》; 2.申请受理七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制作申报表(个人)》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社保卡; 如是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三、办理材料 1.制卡:个人申办需提交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申办需填写《成都市社保卡制作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2.领卡:个人领卡持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领卡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已受理的《成都市社保卡制作申报表》。 3.挂失及取消挂失:挂失持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取消挂失持本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社保卡原件。 4.加磁及重设密码:加磁持社保卡原件;重设密码持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保卡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