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
释义 |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编号GB/T 18508-2014,于2014年7月2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2014年12月1日施行。 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土地市场、地价管理和地价评估技术出现了新的变化和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加强了对不动产权利的保护,间接影响着市场与价格的形成机制;十八大以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要求。为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规范和指导城镇土地价格评估专业技术,科学揭示土地权益价值,促进土地市场的培育与建设,对GB/T18508-2001进行修订,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城镇土地估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价格影响因素、主要估价方法、基准地价评估、宗地地价评估程序、不同用途土地价格评估、不同权利状态下土地价格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独立工矿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农村建设用地地价评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按国家标准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环境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01)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以下简称新《规程》)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12月13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1年第12号),现已印刷发行,于200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土地定级规程》(试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和《关于印发〈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1996)〉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18号)于2002年7月1日停止执行。 新《规程》以国家标准的形式,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估价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技术途径、方法、程序和成果形式,是科学评价和管理城镇土地,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确保土地分等定级估价成果客观、公正和合理的技术保障。 各地在地价管理工作中要认真实施新《规程》,严格执行新《规程》,加强新《规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地价管理水平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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