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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象失联,能否解除婚姻?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家庭超过一年,原告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只有一方离开家庭,在家的一方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原告无法知道被告的现住址,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离婚诉讼。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家庭超过一年,原告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只有一方离开家庭,在家的一方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原告无法知道被告的现住址,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离婚诉讼。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在我国泉州哪里起诉离婚?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外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家庭超过一年,原告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只有一方离开家庭,在家的一方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原告无法知道被告的现住址,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离婚诉讼。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泉州,如果想要起诉离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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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7: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