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职业保险金、暖气费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优惠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 一、异地失业金如何转回本地领取? 1.市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办理转迁手续,为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将失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划转; 3.失业人员回原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辞职后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辞职后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