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首拍流拍后多久可二拍 |
释义 | 在目前,对于法院流拍后的二拍时间期限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的,需要看当事人的配合程度以及法院的时间安排来确定。 一、刑事案重审程序规定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刑事案重审程序规定:首先,当事人、亲属为申请再审的主体;其次,重新审判的情形有:有影响量刑的新证据;主要证据有矛盾;适用的法律有错误;违反诉讼程序;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的行为;最后,再次审问在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时间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可以决定再次审问的部门: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等部门。 二、法院拍卖房产程序有哪些 法院拍卖房产程序如下: 1、去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 3、评估结果出来后,拍卖保留价根据评估价值确定; 4、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拍卖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格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降价拍卖。拍卖房屋最多可以拍卖三次。 三、房子被拍卖多久要搬走 一般情况下,房子被拍卖后住户应理即搬走。但根据居住人的不同,具体搬出时间及要求也有所不同。若居住人是房产原业主,则应立即搬出,不能再继续居住,继续居住属于非法占用他人财产;若居住人是房屋承租人,则要看所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有没有得到执行拍卖的法院认可,已认可,可以继续居住,没有认可,应立即搬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五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 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第七条执行人员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拍卖应当先期公告。 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第九条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 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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