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谁继承 |
释义 | 继承人顺序和遗产分配规则: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由第二继承人继承;若两者皆不在,则遗产归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若继承人在死者之后去世,可办理代位继承或转继承手续;第一和第二继承人的遗产按平均分配原则分配,但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扶养义务等情况可予照顾,协商一致时也可不均等分配。 法律分析 一、第一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谁继承 如果第一继承人都放弃继承了,那就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如果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如何处理 (一)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二)如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过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续。 (三)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三、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遗产怎样分配 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遗产的分配是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比例来进行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当第一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时,遗产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如果所有继承人在死者之前去世,则遗产归属于死者所属的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如果有继承人在死者死亡后去世,可以进行代位继承或转继承手续。继承人之间遗产的分配原则是平均分配,但对于有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予以照顾或多分。继承人可以协商一致决定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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