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动火人员持施工许可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动火人员需要提供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方可申请。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一)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二) 查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三)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