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用地的报批程序 |
释义 | (一)临时用地范围,临时用地指施工驻点、施工便道、拌合场、预制场、取、弃土场等。 (二)临时用地的报批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在进行选址、勘测后,将临时用地平面图(需核准名称)标注在用地及拆迁用地图上,同时将临时用地的用途、位置、数量、土地类别、土地所属乡(镇)、村、组等填写《长韶娄高速公路临时用地申报表》(附件2)。经乡(镇)和县、市(区)协调指挥部确认,由监理处、工作站、长韶娄公司协调部和分管协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持申报表返回县、市(区)协调指挥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等手续。 2、施工单位申请临时用地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施工单位需与县市(区)协调指挥部正式签订使用临时用地的协议,并按照协议的要求支付使用临时用地的费用,对被用地单位和农户就青苗、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3、占用耕地作为临时用地的,施工单位还需向业主报送临时使用耕地复垦承诺函,并提供临时使用耕地复垦方案(包括可行的耕作层土壤剥离收集管理方案),复垦方案要同时报所辖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认可,并按规定交纳复垦保证金。 4、施工单位完成临时占用耕地的复垦工作后,需经县市(区)协调指挥部会同国土部门按经国土管理部门审批认可的复垦方案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凭县市(区)协调指挥部及国土部门同意验收合格的证明退还复垦保证金。若施工单位临时使用的耕地复垦后经验收不合格或未对临时占用耕地进行复垦的,由县市(区)协调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复垦经费从施工单位缴纳的复垦保证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业主将从施工单位质保金或工程计量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相关协调指挥部,若地方协调指挥部未及时复垦造成的后果,施工单位和业主方不负任何责任。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临时土地,它的使用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第一步是需要由使用土地的部门以及单位向当地的负责机构进行申请。申请之后,需要等待相关机构的批准。还有不懂得可以咨询专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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