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遮挡牌照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
释义 | 遮挡牌照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遮挡号牌是指故意利用物品遮挡机动车牌号码的行为,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为。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违法行为的记12分,罚款200元。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扣12分的违章有: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6、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7、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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