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正当竞争的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不正当竞争的特征有以下这些: 1、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在市场竞争活动之中。 3、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4、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人损害的主要是同业经营者。 5、行为结果对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并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但下列情况,政府部门、个人等也可以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一)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实行的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以作为主体; (二)虚假宣传行为中可由广告主(经营者)、广告代理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共同构成; (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或者他人。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不排斥、限制竞争,它是在承认并允许其他竞争对手参与竞争的前提下,采取了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从事经营活动,属于竞争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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