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住满30年是否有房产继承 |
释义 | 公房住满了30年其房子的归属依然是属于国家。 公房也被称公有住房,属于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来投资兴建所进行销售的一种住宅,在住宅未进行出售之前,其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以及收益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照房改相关的政策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的公有住房,另一类则就是不可售的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子均为使用权房。 公房和私房的区别是: (一)、购买的对象不同 1、公房:公有住房只能是单位的进行职工购买。 2、私房(普通型住房):面向所有符合于购房要求的对象。 (二)、购房要求不同 1、公房:拥有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管理相关规定的,经县级以上房改部门审核批准以后才能够办理产权过户的手续。 2、私房(普通住房):满足购房要求,有足够金钱即可购买,限制性较低。 (三)、产权不同 1、公房:公产房是没有产权人的,其业主也只享有承租权,是没有转让权的,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够卖给谁的,同时也会无法继承或者是进行办理婚前公证的。 2、私房(普通住房):房产证和土地证都要是齐全的。 一、离婚时公房怎么分割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一般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即承租人仅有相应使用权利。公房的承租人因为对房屋不具有产权,因而没有处分的权利,所以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判决公房由一方承租使用,承租方对另一方可以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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