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轻教师负担有什么建议 |
释义 | 面对众多繁琐之事,要学会打“歼灭战”,把近期要做的事情罗列出来,以轻重缓急为序,哪些必须认真哪些只需应付,心里要清楚,然后亩薯集中在数小时或者半天时间完成。有些早晚终究要做的事情,与其拖拖拉拉,不如速战速决痛痛快快地完成,否则总有一件事情挂在心上,成为负担。 法律迅唤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链灶。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