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危废处理公司 |
释义 | 办理危废处理公司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及所在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 2、环保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省环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 4、合格后进行审颁发许可证。 法律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废处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必须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设施、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处置场的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 3、涉及危险废物运输的,要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4、对所经营的危险废物有适宜的处置技术和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术和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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