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欠条具有永久性 |
释义 | 什么样的欠条具有永久性 欠条的有效期指的是欠条的这个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这个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这个真实有效的这个欠条,无论多久,欠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问题和是否会得到法律保护的这个问题。关于欠条的这个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这个诉讼时效一样,是要看是否约定这个还款的这个时间。如果已经写明了还款的这个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的,则最长的诉讼时效为20年。 协议上的永久性是指多久 协议上的永久性是指永久有效。但是租赁合同是不能够永久有效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土地使用权是永久性的吗 土地使用权不是永久性的。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 (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合同可以不写永久性的吗 合同不可以写永久有效。如果合同履行的期限写终身有效的,可以视为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应该通过补充约定的方式重新约定。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是永久有效的吗 不是。土地不能永久性转让,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转让期限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合同必须具备该内容。合同中未提到这一内容,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转让方所合法拥有的使用期限。至于你所担心的这个期限届满后的问题,到那时,当然应当依据那时候的法律重新办理使用权手续。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第八条 该内容由 羊凤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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