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休学三个月必须要等一年吗 |
释义 | 休学以一年为期。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1、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3、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一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有效吗一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无效。这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规定;五、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准予休学: (1)患病经医疗单位诊断认为必须休养或需要较长的时期治疗的; (2)缺课过多在原班继续学习有困难的; (3)因其它原因必须休学的; (4)学校认为应该休学的。 六、学生休学,一般以一个学年为期;期满后如仍不能复学,可继续申请休学;休学总年限累计一般不得超过两个学年。休学期满未继续申请休学而不复学,或休学超过规定累计年限的,应该取消学籍。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1/3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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