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幼儿园预交的学费还没开学可以退回,请找报名的幼儿园协调退回。 法律依据: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民办幼儿园将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 (四)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