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论述间接故意的发生特征以及与直接故意的区别 |
释义 |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有: 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从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有观点认为,明知结果的必然发生而持放任态度时,也应属于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的特征: 1、行为人对明知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仅限于明知可能发生一种情况; 3、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与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要求不相符; 4、间接故意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与否的问题。 直接故意成立的条件: 1、认识因素,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意志因素,行为人希望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主要在于两个方面即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从实际情况出发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是更大的,不过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并没有区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量刑标准都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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