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合同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房屋合同遗失了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具体内容是: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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