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怎么自己立户口 |
释义 | 符合户籍所在地的分户条件即可分户,与当事人的性(女)别,是无关的:一般是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房屋产权登记证)等;(一)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需准备申请人书面报告; 2、准备户口本;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或房产证明; 4、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的,也是可以申请独立户口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户口,准备好材料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受理,工作人员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居民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本。若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单身居住的居民,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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