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刚租的房子第二天想退可以与出租方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出租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出租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出租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的房子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