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标分类明细多达45类。 商标分类明细主要有: 第一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等; 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等; 第三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肥皂等; 第四类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等; 第五类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等; 第四十二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第四十三类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四十四类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四十五类 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