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标的物种类的划分如下: 1、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