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品”就是指易燃、易爆、危禁品。 “三品”包括以下10大类物品: 1.爆炸品,如雷管、导火索、炸药、鞭炮、烟花、发令纸(打火纸)等; 2.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松节油、油漆等; 3.易燃固体,如硫磺、油布及其制品等; 4.压缩气体类,如打火机气体、液化石油气等; 5.自燃物品,如黄磷等; 6.毒害物品,如砒霜、敌敌畏等; 7.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臭氧水、苛性钠等; 8.放射性物品; 9.氧化剂类物品; 10.遇水易燃烧物品,如金属镁粉、金属钠、铝粉等。 法律依据: 《“三品"安全检查制度》 为营造一个"安全、温馨、便捷、有序"的乘车环境,践行"以人为本,旅客至上,安全第一,服务优质"的服务理念,全力抓好防范"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站上车,特制订本制度。“三品”就是指易燃、易爆、危禁品。 “三品”包括以下十大类物品: 一.爆炸品,如雷管、导火索、炸药、鞭炮、烟花、发令纸(打火纸)等; 二.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松节油、油漆等; 三.易燃固体,如硫磺、油布及其制品等; 四.压缩气体类,如打火机气体、液化石油气等; 五.自燃物品,如黄磷等; 六.毒害物品,如砒霜、敌敌畏等; 七.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臭氧水、苛性钠等; 八.放射性物品; 九.氧化剂类物品; 十.遇水易燃烧物品,如金属镁粉、金属钠、铝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