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原则上不行,私自更改中标产品品牌视为违约,中标结果可以作废,如果合同已经签订,甚至可以走法律途径。当然如果因招标人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且经过招投标双方协商同意后,也可以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