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伤残鉴定分以下四种类型: 1、交通事故伤残; 2、工伤事故伤残; 3、意外伤害伤残; 4、打架斗殴伤残; 临床法医鉴定项目如下: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