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高利贷人抓了需要还款。 单纯的高利贷不涉及刑事犯罪,属于民事违法,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当事人欠高利贷是需要偿还债务的,但只需要偿还国家规定部分的利息,超出的部分是不用偿还的,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