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先征得原出租人同意,然后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再在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一、房租转租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租转租的注意事项如下: 1、作为次承租人需知晓承租人转让房屋是否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2、了解转租合同的房租、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期限、支付方式的具体内容; 3、可以要求查看原租房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转租房屋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转租房屋时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要征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第二,要注意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期限。 第三,转租后如转租的租金大于原来租金,则双方可约定如何分配。 第四,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按规定与转承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第五,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不得超出原租赁合同条款的范围。 三、房屋被承租人转租如何处理? 处理房屋被承租人转租如下:出租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表示可以实施转租或合同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解除;出租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表示不允许转租或协商转租出租人明确予以拒绝的,转租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