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人们出门在外,难免不会磕磕碰碰。如果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在治疗结束后就要到相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但是,你知道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哪些吗?伤残级别鉴定主要需要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后续治理费鉴定。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护理级别鉴定。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误工损失日鉴定。也就是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包含四个内容,分别是伤残级别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护理级别鉴定、误工损失日鉴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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