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造价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工程造价是指构成项目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工程造价是一项工程通过建设形成相应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需用一次性费用的总和,包括基本建设工程预算费、工程建设费、预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一、程造价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机构可能需要的资料一般包括: (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 (2)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 (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4)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 (5)当事人共同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以及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清单; (6)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书、财务资料; (7)招投项目中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8)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 (9)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 (10)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其它涉及该工程造价鉴定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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