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佛山户口入学条件 |
释义 | 非佛山户口入学条件如下: 1、成为本地户籍,或者提供在该地1年社保及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就读的学校必须是居住证地址就近,凡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2、父母要有暂住证,如果是做生意的要有营业执照,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区教委要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3、如果是务工人员,要有务工证明,农民工子女可以在暂住证就近的学校读书,另外还可以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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