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点防火单位多久一次消防演练 |
释义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一,消防演练应包含的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规程、职责、档案落实情况: 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值班巡逻制度 4.防火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制度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7.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8.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9.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0.用火、动火管理制度 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2.辖区安全防火制度 13.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 15.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1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电气设备的检查制度 17.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18.消防值班制度 19.消防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