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D类事故:1、调车冲突;2、调车脱轨;3、挤道岔;4、调车相撞;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除防护信号动车;8、货运列车分离;⒐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⒑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⒒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⒓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⒔列车拉铁鞋开车;⒕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⒖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⒗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⒘应按装列尾装置而未按装发出列车;⒙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⒚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⒛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一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二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二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七条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并及时恢复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铁路线路开通和列车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