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知道对方地址能起诉。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不知道被告居住地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