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个人所得包括
释义
    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个人所得包括以下: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在海南任职、受雇,从该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在海南从事劳务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因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5、经营所得,是指在海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6、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根据发放对象、发放方式分别确认。与任职、受雇有关的,计入综合所得;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经营所得。
    法律依据:《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被确认为高端、紧缺人才的个人,需要对其来源于海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享受优惠政策的,其经营所得于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综合所得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海南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退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9:18:20